《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免征项目十一项!
2023-08-31 17:34:33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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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见习记者 李可欣 枣庄报道

8月31日,解读《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枣庄会展中心召开。会上,枣庄市财政局税政科副科长张亚振介绍了符合规定可减免的工程项目,以及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方法。

张亚振介绍说,减免的工程项目共有十三项,其中免征的有十一项、减半征收的有两项。

首先属于免征的项目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造项目,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在现有厂区内改建、翻建厂房,建设3层以上厂房的、3层(含3层)以上的部分,建设地下厂房的地下部分,社会投资主体建设多层工业标准厂房第三层及以上免征,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的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旧住宅区整治等保障性住房项目。

属于减半征收的项目有: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新建厂房,社会投资主体建设多层工业标准第二层厂房。

国家对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后是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方式: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可向区(市)征收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市)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认定后予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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